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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二哥税税念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10-30 11:14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的公告。公告旨在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相关税务手续,明确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政策适用及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的办理流程,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背景

为便利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负担。

关键观点2: 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及扣缴申报办理流程

从业人员在平台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相关规定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包括累计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减除费用等的计算。

关键观点3: 增值税政策适用及代办申报办理流程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平台企业代办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超过一定金额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

关键观点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并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凭证,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关键观点5: 其他事项

互联网平台企业虚假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的,税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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