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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 全省教育系统应对 台风暴雨极端天气的防御能力 日前 海南省教育厅联合海南省气象局 印发 《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 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指导意见》 的通知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明确台风、暴雨达到停课级别期间 对于已到校的学生 除家长主动要求外 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 到学校接回学生 据悉,《指导意见》适用于指导全省各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 (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 两类极端天气对应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停课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但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国家和省的统一考试安排。 台风、暴雨达到停课级别期间,对于已到校的学生,除家长主动要求外,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家长到学校接回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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