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工作成果和特色。该法庭成为全省首个环境资源“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构筑了专业化的审判平台,打造了环资司法品牌。五年来,该法庭共办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10宗,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类案司法建议机制等,为绿美深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成为全省首个环境资源“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大鹏法庭加挂“环境资源法庭”牌子,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关键观点2: 大鹏法庭构筑了专业化的审判平台,打造了环资司法品牌。
五年来,该法庭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建立了民刑行执四位一体的专业化审判平台。
关键观点3: 大鹏法庭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五年来共办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10宗,判处生态损害赔偿金超过520万元,裁定准予执行金额逾9700万元。同时,该法庭不断探索和完善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创新多元化的修复方式。
关键观点4: 大鹏法庭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构建多元共治体系,促进环境资源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关键观点5: 大鹏法庭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法庭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审学研”有机融合等方式,让司法智慧转化为生态保护的“源头活水”,为绿美深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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