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海关总署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具体事项包括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但不包括福岛县等10个都县;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需要符合我国相关规定并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进口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海关将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格监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中国决定有条件恢复部分日本水产品的进口,这是基于长期国际监测和中方独立取样监测结果未见异常,以及日本政府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
关键观点2: 特定地区水产品进口限制
福岛县等10个都县的水产品不在恢复进口的范围内,体现了对核污染风险的高度警惕。
关键观点3: 企业注册管理要求
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需要符合我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已暂停进口的企业需要重新申请在华注册。
关键观点4: 进口申报要求
日本水产品进口申报时,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区证明,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关键观点5: 海关严格监管措施
海关将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格监管,一旦发现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我国民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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