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企业年度报告提交的相关规定和变化的报道。所有在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企业等都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2024年度报告。年报流程有所简化,总公司可以为分支机构批量年报,并且新增了“多报合一”的成员。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交年报,未按时提交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并可能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大型企业还需要公示对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年度报告的新变化和规定
本文报道了企业年度报告提交的新变化和规定,包括所有相关机构都需要按时提交报告,总公司可以为分支机构批量年报,以及新增的“多报合一”等。
关键观点2: 年报提交的方式和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进行年报提交,同时提醒企业认准官方报送渠道,谨防诈骗。
关键观点3: 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后果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可能面临罚款。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关键观点4: 大型企业款项支付公示的要求
大型企业需要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受到处罚。
文章预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于2025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年报有了新的变化,总公司可以为分支机构批量年报。为便利总公司集中管理所属分支机构年报情况,新增分支机构批量填报功能。总公司(上级企业)一次登录即可同时查看并报送本企业与所属分支机构(下级企业)年报。免去逐一填报的麻烦和逾期的烦恼,简化流程、高效便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一次搞定”。 此外,“多报合一”再添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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