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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这些修正法条你要知道!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8-10-30 09:03
2018年10月26日,刑诉法修正案公布并实施,我国刑诉法由此迎来一次重大更新,比如原委托辩护时间条款33条,现适用34条;原代理条款34条,现适用36条;原会见函适用37条,现适用39条。其他如申请调取证据、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等适用法条均与2012年刑诉法条款不一致。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还有哪些法条“挪位”了吧!1立案和不予立案原来立案引用的条文是第107条,现在引用的条文是第109条。原来不予立案引用的条文是第110条,现在引用的条文是第112条。2移送案件原来引用的条文是第108条第3款,现在引用的条文是第110条第3款。3指定管辖原来引用的条文是第26条,现在引用的条文是第27条。4拘传原来引用的条文是第64条,现在引用的条文是第66条。5拘留原来引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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