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沈阳市发布了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划定了4大类声环境功能区。该方案在2017年基础上制定,于8月14日正式实施。各功能区有不同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以适应不同的土地使用需求和环保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沈阳市新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发布实施。
日前,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该方案正式划定4大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1类、2类、3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
关键观点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噪声管理及污染控制的基础。
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对控制噪声污染、提升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观点3: 各功能区有不同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1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50分贝。而3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则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关键观点4: 方案适用于特定区域和特定标准。
该划分方案适用于沈阳市四环路范围内扣除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部分,面积约为1184.75平方千米。此外,本划分方案不包括0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沈阳市未规划及建成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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