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宣布将于2026年1月1日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新版许可证正、副本将登载不同的二维码,并分别标注“正本二维码”和“副本二维码”字样,以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和生产相关信息。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需按照新版样式向相关单位核发新版许可证,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块中。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宣布新版许可证的启用时间
国家药监局宣布将于2026年1月1日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式,旧版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关键观点2: 新版许可证的特点
新版许可证正、副本将登载不同的二维码,这些二维码将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和生产相关信息,如企业车间和生产线、委托/受托生产、变更记录等。
关键观点3: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
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需按照新版样式向相关单位核发新版许可证,并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许可、委托/受托、变更等信息上传至《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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