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因企业命名与域名注册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深圳市南某公司使用与德某公司和T*V南某集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域名和企业名称,被法院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需赔偿100万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争议背景
深圳市南某公司在商业实践中,在企业命名与域名注册环节存在主观恶意,引发高额赔偿纠纷。
关键观点2: 主要事实
深圳市南某公司注册了与德某公司和T*V南某集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域名,并在网站显著位置使用相关标识,被指控侵害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深圳市南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偿数额为100万元。法院还提醒企业应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依靠创新和优质服务树立品牌形象,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关键观点4: 相关法律条款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认定等。
文章预览
一公司因在企业命名与域名注册环节中存在主观恶意,引发高额赔偿纠纷。 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陈柳绚 陈佳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在商业实践中 企业命名与域名注册本是常规操作 却可能暗藏重大法律风险 一公司因在这些环节中存在主观恶意 引发巨额赔偿纠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1 案情简介 德某公司和T*V南某集团,在检验与认证领域是国际知名企业。这两家公司在中国注册了相关商标。德某公司依法享有第G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T*V南某公司依法享有第79*****号、第1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42类,包括技术监督与检查、质量检测评估、质量体系认证等。 深圳市南某公司成立后,注册了“t*v-lab.com”“t*v-lab.cn”“t*v-lab.net”等多个域名,还把“南某”作为企业字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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