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苏州市场监管

@经营主体,这件大事不能忘!漫画版年报提醒来啦!

苏州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2-14 18:29
    

文章预览

年报是经营主体信用财富积累的 重要表达方式 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所有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 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 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并向社会公示 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度年报 2024年度年报应该注意什么呢? 供稿:信用监督管理处 编辑:沈路、周楠楠 审核:濮晓婧、谷雨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