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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商务部发布了 关于第一批 全国零售业 创新提升试点城市 评审结果的公示 其中, 长春 入选 👇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关于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 试点城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458号)关于开展城市试点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 电话:010-85093780,010-85093794 传真:010-85093767 附件: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名单.doc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评审结果的公示》指出,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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