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通过柔性执法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该局在2025年一季度办理了一系列“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减免罚金百余万元。文章展示了五个典型案例,包括食品安全、地理标志使用、食品标签等问题,强调普法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提醒消费者如何维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该局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将执法重点由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通过柔性执法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2025年一季度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22件,减免罚金百余万元。
关键观点2: 典型案例公示
文章展示了五个关于食品安全、地理标志使用、食品标签等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处理香蕉农药残留超标、超过保质期的果汁饮料销售、冒用地理标志名称、食品标签造假以及预包装海鲜产品净含量不足等问题。
关键观点3: 普法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普法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市场公平,同步开展普法宣贯,督促企业规范产品标签及宣传内容,筑牢诚信经营防线。
关键观点4: 提醒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若遇类似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维权。
文章预览
典型案例公示 近年来,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教育警示+规范指导+信用承诺”工作机制,将执法重点由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通过柔性执法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 2025年一季度 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 22件 ,为监管对象减免罚金 110余万元 ,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执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将部分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 2025年初,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青口镇某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存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经查,该商户系首次违法且无主观故意,进货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完整提供产品溯源凭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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