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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大民生丨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当场履行促双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社会 法律  · 2025-02-21 13:32
    

主要观点总结

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庭执行到位,实现了审判与执行的无缝对接。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情况、走访咨询、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与经过

原告岔路河镇某农资经销处与被告杨某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被告对借据存在质疑。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并尝试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关键观点2: 法官的调解方法

法官不仅向双方释法明理,还充分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和困难,通过组织“背对背”调解,促使双方逐渐缓和态度并达成协议。

关键观点3: 案件结果

商家同意在利息方面做出让步,农户当场支付了货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解决。法官提醒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仔细审查条款并明确权利义务。


文章预览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拖欠的货款当庭执行到位,实现了审判与执行无缝对接,既保障了商家的权益,又为农户排忧解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原告岔路河镇某农资经销处与被告杨某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该经销处依据借据向杨某索要货款及利息本息合计4.5万元,但杨某却表示双方签订借据时并未约定利息,质疑 该 借据作假,要求对其进行鉴定。 杨某 同时 向法官表示该商家在其屯里销售同一种化肥存在不同价格的情况,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对待,不愿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如果直接判决结案,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且鉴定程序耗时耗力,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双方的利益受损,还可能影响到当地的商业合作氛围。 通过对当地市场及附近农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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