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微观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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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延续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微观三农  · 公众号  · 农业  · 2026-01-14 22:00
    

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优惠细节和条件如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退税优惠政策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键观点2: 优惠对象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关键观点3: 退税规则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键观点4: 优惠政策条件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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