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两起与AI相关的案件。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涉及配音师殷女士的声音权被侵犯,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声音进行AI化处理并出售,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另一案件涉及一款手机记账软件使用公众人物何某的肖像和姓名作为AI陪伴者,构成侵权,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两起案件都提醒人们注意保护自己的声音和肖像权,企业也要注意在创新发展中遵守法律边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配音师殷女士的声音权被侵犯,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声音进行AI化处理并出售。法院认为AI声音具有可识别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最终,某科技公司被判赔偿殷女士共计25万元。
关键观点2: AI陪伴案。
一款手机记账软件使用公众人物何某的肖像和姓名作为AI陪伴者,构成侵权。法官提醒,发布相关言论和使用他人形象时,可能会涉及对他人人格尊严的贬损。企业要注意法律的边界,网络用户也要充分尊重他人的人格权益。
文章预览
本文来源:北京互联网 法院 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AI声音、AI图像、AI视频都开始涌现,相应的法律问题也相继产生。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铭溪做客CCTV1《今日说法》,解读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AI陪伴案。 ★ 全国首例 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 ★ “未见其人 先闻其声”,这句俗语表明每个人的声音都具有一定的辨识性。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也可以编辑制造出某个人的声音。 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2023年5月份左右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使用她的AI声音进行配音的视频。涉案AI声音为某某工坊的产品,用户输入想要配音的文字,该产品就能将文字转化成相应的声音。殷女士曾与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两部有声读物,该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了某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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