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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漂流时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广西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23 12:1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因船桨摆放不当导致的侵权纠纷案。高某在参加漂流项目时因船桨戳入腹部受伤,将某山景区和河北某旅行社告上法庭。法院认定某山景区未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风险,应承担主要责任;旅行社承担有限的安全保障义务,仅承担部分责任;而高某自身未注意安全操作,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三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高某在参加漂流项目时,因船桨摆放不当导致受伤,将某山景区和旅行社告上法庭。

关键观点2: 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某山景区未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风险,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旅行社仅承担有限的安全保障义务,负部分责任;高某自身未注意安全操作,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关键观点3: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山景区赔偿高某2.4万元,旅行社赔偿高某4000元。

关键观点4: 案件影响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服判并履行了赔偿义务。


文章预览

炎热的夏季,水上漂流成为了很多人清凉娱乐的选择。近日,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纠纷案,因船桨摆放不当戳入游客腹部受伤,某山景区、河北某旅行社及游客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高某系某公司的员工。原告所在公司与被告河北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2023年9月25日,被告组织原告所在公司的员工在某山景区团建,高某到景区参加水上漂流项目。 漂流过程中,由于船身颠簸,船桨摆放位置不当,导致船桨一端戳入高某腹部,致其受伤。 事故发生后,高某在医院住院治疗28天,花费医疗费4万元。后经鉴定,认定误工期为90天、护理期为30天、营养期为35天。高某为此花费鉴定费600元、检查费80元。另查明,某山景区为景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原告出院后,因与被告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便一纸诉状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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