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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公众号  · 职场 法律  · 2025-07-01 15:55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展开,涉及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续订劳动合同时的试用期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的相关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文章提到,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保管。

关键观点2: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以及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具体条款。

关键观点3: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再次入职此前工作过的企业,即使岗位不同,也不再需要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续订劳动合同时不可再订立试用期。

关键观点4: 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若公司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继续工作期间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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