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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公众号  · 政策  · 2025-07-15 17:17
    

主要观点总结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发布,旨在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助力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行为

《办法》明确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比例、经营区域及可收购资产范围等事项,规范了不良资产收购、债权追偿和对外转让等处置行为,并划定了经营红线,禁止从事一些高风险经营行为。

关键观点2: 强化风险管理

《办法》明确了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规范了外部融资行为,以强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防范风险外溢。

关键观点3: 监管职责分工明确

《办法》明确了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总责,并强调了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与地方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关键观点4: 推动行业发展和风险防控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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