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宗家三兄妹”与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在香港的诉讼案件结果。涉及一份关于设立境外家族信托的委托协议,该协议涉及三个信托,总金额为21亿美元。信托受益人为宗庆后的子女及其子女后代,但不包括他们的配偶。信托为不动本信托,只分配利息收益。初始信托财产交付后,宗馥莉解除其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委托协议设立境外家族信托
设立三个信托,总金额为21亿美元,受益人为宗庆后的子女及其子女后代,但不包括配偶。
关键观点2: 信托为不动本信托
信托资产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分配利息收益,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关键观点3: 宗馥莉在过渡期后的责任
在信托过渡期结束之后,宗馥莉不再参与信托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来管理,初始信托财产完整交付之后,宗馥莉解除其责任。
关键观点4: 诉讼案件结果
“宗氏三兄妹”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宗馥莉处理存放在汇丰银行账户中的资产,并要求她提供账户最新余额和自去年2月2日以来的资产、收入和支出变动情况的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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