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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是一位摄影家,在一次与朋友的聚餐中发现酒店未经许可使用了自己的摄影作品。沟通无果后,他将该酒店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近日,经过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酒店与广告公司共同承担5万元的赔偿款,张某某则同意该酒店继续永久使用涉案摄影作品。 据了解,张某某的摄影作品曾获得过2019《国家地理》全球摄影大赛中国区人物类一等奖、2020国际野生鸟类摄影大赛银奖,张某某连年被评为“江西省十佳摄影人物”。2019年底,张某某在一次与朋友的聚会上意外发现,武宁县某酒店在其酒店大堂、吧台、包厢内外墙、餐具中大量使用了其《西海游龙》《万绿丛中一点红》等7幅摄影作品。2020年8月,张某与酒店方交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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