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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市奥体中心项目立项内容的批复 市教体局: 你局《关于调整滁州市奥体中心项目立项有关内容的申请》(滁教体发规[2017]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6年6月6日以“滁发改审批〔2016〕126号”文批准市奥体中心项目立项,现根据市规委会2017年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和省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 同意调整原立项 内容。 二、 项目选址 : 滁州大道东、明湖西岸半岛区域 ,规划占地面积约810亩(不含明湖水面部分面积)。 三、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约608亩,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建设5.8万平方米的体育场(容纳40000座)、3.1万平方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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