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政府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旨在解决婴幼儿‘入托难’和幼儿园‘生源少’的问题,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措施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财政保障减轻家长负担,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并加快人才培养,优化备案程序提高幼儿园积极性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
山东省政府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以解决婴幼儿‘入托难’和幼儿园‘生源少’的问题。
关键观点2: 财政保障和家长负担
山东省将幼儿园开设托班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明确地方政府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财政支持政策。此外,提出职工子女入托费用可按比例报销,以减轻职工家庭养育负担。
关键观点3: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和人才培养
措施明确提出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并加强对幼儿园托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快托育专业人才培养,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观点4: 优化备案程序和提高积极性
措施要求优化托班登记备案程序,体现部门协同、高效便捷的原则。简洁高效的备案流程让开设托班幼儿园‘少跑路’,大大提高了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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