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商业广告合规提示,旨在规范全县商业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市场秩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需建立审核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关键观点2: 尊重国家象征与庆典标识
严禁使用党旗、国旗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商业推广。
关键观点3: 确保广告信息真实性
商品广告需准确描述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服务广告应明确内容、价格,避免欺骗误导消费者。
关键观点4: 规范旅游广告宣传
旅游广告中的旅游项目、线路等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关键观点5: 规范“年货”广告宣传
“年货”商品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描述应准确清楚,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关键观点6: 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生活美容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关键观点7: 谨慎发布投资收益类广告
投资收益类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学术机构、专业人士名义作推荐。
关键观点8: 严格管控教育培训广告
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以“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发布广告。
关键观点9: 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在大众媒介、公共场所等不得发布烟草广告(包括电子烟)。
关键观点10: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行动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职,加强节日期间的广告监测、检查、执法力度,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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