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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非法抓取“北大法宝”数据,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舆勘策院  · 公众号  · 互联网短视频  · 2025-05-08 11:3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案涉及数字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争议和风险,关于数据经营者理想公司与宝利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理想公司运营的北大法宝平台是法律检索工具,涵盖大量法律法规数据集合。宝利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并抓取北大法宝平台中的法律法规数据,引发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争议。海淀法院判决宝利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理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本案揭示数据集合的商业价值、合法权益保护和市场竞争规则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与人类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红利驱动商业竞争,相关知识产权争议和风险显现。

关键观点2: 案件主体

北大法宝平台是法学生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检索工具,理想公司是平台的运营者,投入巨大形成数据集合,应受法律保护。宝利公司运营某法搜软件,提供法律检索服务。

关键观点3: 争议焦点

宝利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并抓取北大法宝平台的法律法规数据,引发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争议。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法律法规不构成汇编作品,但理想公司通过合法经营形成的法律法规集合构成数据集合享有合法权益,宝利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宝利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理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法官强调数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不当竞争行为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关键观点5: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数据集合的商业价值、合法权益保护和市场竞争规则的重要性。宝利公司应通过合法方式获取竞争优势,而非非法抓取。


文章预览

来源 |  北京海淀法院 随着信息技术与人类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及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数字经济爆发出了强大生机与活力。在数据价值不断显现的时代浪潮之下,受数据红利驱动,数据经营者之间的商业竞争愈发激烈,相关知识产权争议和风险也逐渐显现。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以下简称北大法宝平台),是法学生、法律工作者耳熟能详的法律检索工具,涵盖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律所实务、专题参考等数据库。北大法宝平台的运营者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收集、存储、加工、传输形成的法律法规的集合构成数据集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案 情 简 介  理想公司认为宝利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并抓取北大法宝平台中的多条法律法规数据,侵害理想公司著作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故将宝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宝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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