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内容、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等方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且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再出示户口本。条例还详细规定了结婚和离婚的申请所需材料和不予登记的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内容
主要包括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内容、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等方面。
关键观点2: 婚姻登记机关的收费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关键观点3: 结婚登记的要求和流程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已有配偶、属于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关键观点4: 离婚登记的要求和流程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申请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文章预览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明天(5月10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 《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根据《条例》,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 结婚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离婚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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