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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躺ICU居然写下欠条、被法院判还钱,官方通报: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错判,将严肃追责问责

晋江电视台  · 公众号  · 法律 社会  · 2025-05-24 14: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关于江西赣州一起涉及假借病人昏迷写下欠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关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涉及胡某青与朱某明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调查核实,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及引发关注的原因

近日,有网民反映江西赣州一起涉及假借昏迷病人写下欠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关键观点2: 法院的情况通报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涉及胡某青与朱某明之间的借贷纠纷。通报指出,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

关键观点3: 案件细节

据媒体报道,2025年4月,赣州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显青需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但存在证据显示,胡显青在借款时间点在ICU病房昏迷,且出借人和介绍人否认认识该胡显青。

关键观点4: 案件的后续发展

胡显青的妻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法院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文章预览

近日,有网民反映江西赣州“人躺在ICU居然写下欠条法院判还钱”一事引发关注。 5月23日晚,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赣州中院。经调查核实, 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据媒体报道,2025年4月,赣州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判案的主要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胡显青所写、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的借条。 然而,2010年1月8日,东山镇村民胡显青躺在ICU病房内处于昏迷状态;出借人朱才明和介绍人刘源文查看胡显青照片后明确表示,他们不认识东山镇村民胡显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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