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上海市发布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适用范围、全龄友好设计、共享空间优化、功能性空间升级、层高与净高、电梯配置全覆盖、噪音控制强化等方面。文章还提到了历史版本的重要变化以及政策演进的脉络,并建议设计单位、开发商密切关注最终审批稿,及时调整方案以满足新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度≤80米的新建住宅,城镇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关键观点2: 全龄友好设计
要求小区设置连贯无障碍步行系统,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安全通行。
关键观点3: 共享空间优化
鼓励住宅底层架空,形成视觉通廊;利用架空层设置全龄化共享活动空间,架空层层高不宜低于3.6米。
关键观点4: 功能性空间升级
规定了住宅套型阳台的净深、栏杆或栏板的净高等标准;外墙面凹口净宽及深度与开口宽度之比的要求;卧室、起居室的外窗不宜开在凹口内的规定。
关键观点5: 层高与净高要求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米,且不应大于3.60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及局部净高的要求;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关键观点6: 电梯配置全覆盖
不同层数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相应数量的电梯,包括三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四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以及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的要求。
关键观点7: 噪音控制强化
规定了卧室和起居室噪音控制的标准,要求降低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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