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官方微信,反映女性心声、回应女性诉求、维护女性权益、服务女性发展。
今天看啥  ›  专栏  ›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注意了!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

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 公众号  ·  · 2025-04-22 10:58
    

文章预览

为子女入学、购房优惠 “假离婚”成了一些夫妻的“捷径” 当婚姻成了利益筹码 谁又能保证承诺不会“过期”? “假离婚”后拒复婚 李女士与张先生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名子女。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如下:三名子女由李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五万元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北京市海淀区两处房产归李女士所有,另一套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名下公司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李女士;各自名下财产及债务由各自承担;协议签订后即视为财产分割完毕,双方再无争议。 双方持此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记载“无共同房产、无共同财产、无债务”,并载明“女方坚决提出离婚,男方同意”。 李女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19年,她和张先生为了孩子上学约定“假离婚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