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陕西渭南富力城二期业主反映未收到竣工验收备案表而物业却开始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业主拒绝收房并指出房屋存在问题,物业回应提供公共服务理应收费,但负责人也表示地产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律师指出,如果开发商交房时缺少法定的“两书一表”,则不具备交房条件,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业主反映的问题
陕西渭南富力城二期业主表示,所购房屋未经验收备案,存在多条问题,因此拒绝收房。但物业却开始收取物业费,且实际收取的物业费高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
关键观点2: 物业公司的回应
物业公司表示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时间进场提供公共服务,对于未收房的业主,会按照空置房标准收取50%的物业费。负责人还解释了物业费上涨的原因,并表示地产一直在努力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观点3: 律师的观点
律师指出,如果开发商交房时缺少法定的“两书一表”,则不具备交房条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不能强行要求业主承担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如需收取,也只能向开发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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