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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北京警方在P2P平台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朝阳区抓获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现场人赃并获。 立案、破案告知书 据悉犯罪嫌疑人吴某因要在杭州购置房产,自身经济压力较大,便利用其多次投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并参与过多起平台兑付事件的经验,铤而走险以敲诈勒索的方式向P2P平台收取“公关费”。初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其多次在团伙成员的配合下,利用相关不明真相的投资人,大量捏造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恶意攻击、诋毁其所要敲诈勒索的平台以为己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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