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岳阳市公安局在‘岳阳文旅推介会’无人机飞行活动期间发布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通告的概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活动背景及时间
‘岳阳文旅推介会’无人机飞行活动将于2025年4月19日举行。
关键观点2: ‘低慢小’航空器的定义
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无人机、滑翔机等各类航空器具,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
关键观点3: 临时禁飞时段和区域
临时禁飞时段为2025年4月19日14点至4月20日0点;禁飞区域为岳阳市南湖广场及湖面周边1000米管控区域。
关键观点4: 特殊情况的飞行申请
对于需要使用小型航空器进行电视直播、应急救援等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关键观点5: 违规飞行的处罚
违反通告的飞行活动将受到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预览
岳阳市公安局 “岳阳文旅推介会”无人机 飞行 活动 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禁飞的通告 “岳阳文旅推介会”无人机飞行活动将于2025年4月19日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活动期间严禁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 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 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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