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扬州市教育局围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以及扬州市直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了今年政策的新调整、具体要求以及操作流程等。涉及到适龄儿童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双胞胎选报政策、均衡分班、残疾儿童入学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优化入学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调整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时间;三是扩大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关键观点2: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实行网上信息登记,需上传相关材料接受资格核查。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于6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网上信息登记,上传相关材料,接受资格核查。
关键观点3: 全市所有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
各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实行网上信息登记,也可在报到注册时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办理信息登记等手续。
关键观点4: 全市所有初中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具体招生要求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确定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
关键观点5: 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简称“公民同招”。
全市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要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关键观点6: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公证机构全程参与,派位结果及时公开。
关键观点7: 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需上报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并进行公示。
关键观点8: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接受普通教育的权利。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
关键观点9: 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给予优先安排就读。
关键观点10: 持有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市区公办初中就读的,100%安排公办学位。
信息登记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可通过“我的扬州”APP或“苏服办”APP登录“扬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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