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张先生继承妻子经营的理发用品商店,面临个体户营业执照及经营权继承问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虽有相关规定,但遗产继承并不等同于经营承继。在杨浦公证处与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下,采用协议公证方式解决,继承人张先生和儿子协商决定商店经营者。此案例涉及非传统法律意义上的遗产‘类继承’业务,协议公证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妻子留下的店铺经营问题
张先生的妻子原本经营一家理发用品商店,去世后,店铺面临注销风险。
关键观点2: 个体户营业执照及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个体户营业执照及经营权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畴,不能直接继承。张先生面临实务操作与法律冲突的问题。
关键观点3: 协议公证方式的引入
杨浦公证处与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后,采用协议公证方式解决经营者变更问题。继承人张先生和儿子协商决定商店经营者,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关键观点4: 非传统法律意义上的‘类继承’业务
诸如车牌照、手机号码、个人微信公众号等涉及资格继承的业务越来越多,协议公证方式可解决这一问题,有效填补法律法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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