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废止《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公告包括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等内容。同时,还涉及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手册和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的销售和服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目的
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
关键观点2: 废止内容
废止《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关键观点3: 改革内容
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实施企业分类管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等。
关键观点4: 企业分类管理
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实施不同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5: 部门联合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和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6: 附加服务
提供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手册和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的销售和服务,包括不同版本的课件、会员待遇及课程大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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