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进出口财税通
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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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1号

进出口财税通  · 公众号  ·  · 2025-03-29 17:45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废止《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公告包括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等内容。同时,还涉及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手册和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的销售和服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目的

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

关键观点2: 废止内容

废止《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关键观点3: 改革内容

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实施企业分类管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等。

关键观点4: 企业分类管理

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实施不同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5: 部门联合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和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6: 附加服务

提供出口退税实务操作问题解答手册和进出口会计实务操作、出口退税操作视频课件的销售和服务,包括不同版本的课件、会员待遇及课程大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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