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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找熟人开诊断证明休病假怎么办?|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18-07-15 20:34
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典型案例,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钟无燕于2014年2月27日入职世达公司,双方签订自2014年2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因怀孕,2016年6月7日开始,钟无燕连续向公司提交医院证明。2016年6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以下简称三〇二医院)超声检查报告单:宫内孕,单活胎(超声孕周:12周+0天),对钟无燕的病情诊断为先兆流产,处置:要求住院保胎治疗,因无病床,暂全休,等待有床位后住院。2016年6月13日,三〇二医院对钟无燕病情诊断:先兆流产,处置:6月7号建议住院治疗,因没有床位,暂全休,门诊随访。2016年6月22日,三〇二医院对钟无燕病情诊断:先兆流产,处置:6月7号提示绒毛膜下出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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