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以提醒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从业人员。这些案例涉及驾驶员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相关证件而被罚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针对出租汽车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关键观点2: 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以提醒相关公司和从业人员。
这些案例详细描述了不同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许可或证件而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以及对应的处罚措施。同时,也指出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因服务车辆未取得相关证件而需改正并接受罚款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涉及的具体案例和罚款情况。
案例详细描述了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包括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许可或证件的类型、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依据的法律法规、罚款金额以及责令改正的措施。此外,还指出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被罚款的情况。
文章预览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切实保障乘客权益。 现公布6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 : 2025年02月28日,吉J501BA驾驶员周立军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周立军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5年03月05日,吉AD90508驾驶员赵文秋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赵文秋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5年02月25日,吉ADC6889驾驶员曲迎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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