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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很多抗拒疫情防控涉罪者也是受害者,入刑和羁押应慎重

刑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0-02-14 08:33
从实际情形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案件的罪名认定  张 宇(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当前,新型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依法准确打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防控意见》)。明确依法严惩抗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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