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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全面修订!

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  · 公众号  · 金融  · 2024-09-11 14:28
    

主要观点总结

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显示,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提出修订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强调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并开展2023年度分类评价工作。此次修订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避免单纯以业务规模评价。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优化分类评价制度、引导功能更好发挥,并从总体框架、总体原则、主要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通报还提及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和下一步监管层的工作方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订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

强调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开展2023年度分类评价工作,优化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

关键观点2: 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

避免单纯以业务规模评价,提升合规风控前置评价底线比例,调整A类、B类、C类管理人的比例。

关键观点3: 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专项工作评价指标

具体介绍了各个指标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包括合规风控指标的风险控制、服务投资者指标的权益类基金规模和中长期收益率加分指标的重要性以及专项工作评价指标对特定行为的加分或扣分情况。

关键观点4: 分类评价结果的应用

分类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A类管理人和C类管理人在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和检查监测力度上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5: 下一步监管层的工作方向

监管层将按照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要求,不断优化分类评价指标,强化分类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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