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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普法读本百姓身边那些事》 ▎第七部分:侵权责任编 ▎第二章 ▎监护责任

法治巴州  · 公众号  ·  · 2025-03-1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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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法治巴州” 0 1 “熊孩子”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谁买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0 2 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由谁赔偿?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0 3 委托他人监护孩子,孩子“惹祸”谁来买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0 4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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