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产假、年假、生育津贴等相关信息,包括当年休过产假是否还可以休年假、杭州产假天数规定、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以及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当年休过产假仍可以休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关键观点2: 杭州产假天数规定
浙江省目前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难产或生育多胞胎产假相应增加。产假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关键观点3: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以及请病假达到一定程度。
关键观点4: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定
杭州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可以同时领取。参加生育保险的按要求领取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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