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包括关于股份支付、计提坏账、核查股东实缴金额、担保、北交所高耗能企业申报、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交叉持股、再融资、客户集中度高与大客户依赖指引、会所处罚与对赌等问题的解答。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股份支付问题
对于拟IPO企业历史沿革中内部法人股东互相转让股权的情况,如估值低于同期外部转让估值,需计股份支付,一般在审计时会调整。
关键观点2: 计提坏账问题
如果以前期间已经计提坏账准备在本期核销,且不影响本期损益,则不用披露。
关键观点3: 核查股东实缴金额问题
最有效的办法是查银行流水,以确认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的实缴金额是否为认缴金额。
关键观点4: 担保问题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即使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仍然按照原来约定的期限承担担保义务。
关键观点5: 北交所高耗能企业申报问题
北交所可以接受高耗能企业的申报,如果企业有一定技术含量或规模,仅为了分红的目的,挂牌是没有问题的。
关键观点6: 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问题
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这里的交易作价不包括支付现金对价的部分。
关键观点7: 关联交易问题
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控制的法人为关联方。因此,A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C发生的交易算作关联交易。
关键观点8: 交叉持股问题
相互持股的架构可能对公司的上市产生影响,建议拆解掉这种复杂的持股结构。
关键观点9: 再融资问题
再融资过程中,董事会召开后的自行投入可以用募集资金置换,以最新公告的董事会时间为准。
关键观点10: 客户集中度高、大客户依赖问题
目前没有发布新的指引关于客户集中度高和大客户依赖,仍然参照以前的规则。
关键观点11: 会所处罚问题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再融资换所需要出三年的复核报告。
关键观点12: 对赌问题
企业上新三板或北交所时,挂牌这一步可以保留实控人的对赌,但公司的对赌协议可能不被允许。
文章预览
1、股份支付 Q: 请教下:拟IPO企业历史沿革中,存在内部几个法人股东(均为实控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互相转让股权的情况,估值低于同期外部转让估值的1-2倍。是否需要计股份支付呢? A: 如果是在审核期间的,需要的,不过一般会所在审计的时候会调整。 2、计提坏账 Q: 请教各位老师,如果以前期间已经计提坏账准备在本期核销(不影响本期损益)也要披露吗? A: 如不影响损益不用管。 3、核查股东实缴金额 Q: 请教一个问题,一个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哪儿查找每个股东的实缴金额是否为认缴金额呢? A: 最有效的办法是查银行流水。 4、担保 Q: 请教一下各位大律师这句话怎么理解“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比如甲对某笔债权债务做了担保,24年年底担保责任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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