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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官前后判决认定同一工程系不同的施工方,回应称工作量大没看出来

规则视界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25 13:3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报道了两份关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截图,涉及到同一工程合同纠纷的两起案件。一起案件认定荆州市恒大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工程合同,另一起则认定武汉市楚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同工程合同。其中涉及虚假诉讼、法官工作量巨大等问题。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关于虚假诉讼的司法案例,包括主审法官未能辨识虚假诉讼而被判刑的案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两起相同案由、案件事实基本相同的案件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先后做出两份民事判决书,涉及同一工程合同纠纷,一起认定荆州市恒大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工程合同,另一起则认定武汉市楚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同工程合同。

关键观点2: 虚假诉讼的问题

楚才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某某与奥特莱斯股东张某共谋,捏造一期市政工程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经刑事案件认定,后起诉的案件是虚假诉讼。

关键观点3: 法官的工作量与责任问题

法官熊某某表示每年要审四五百起案件,涉及工程款纠纷的约有两百起。对于虚假诉讼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出具报告,认定熊某某没有责任。

关键观点4: 司法案例介绍

文章还介绍了一起司法案例,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例涉及民事枉法裁判罪,强调了法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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