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重点内容,包括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归属、夫妻基于婚姻给予房产的认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同居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子女的规定、离婚逃债行为、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的房产归属,以及夫妻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等问题。文章强调了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并引导公众关注对家庭的付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归属问题
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考虑出资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以及对婚姻的过错等因素,决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数额。
关键观点2: 同居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分配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应得到法律保障。财产分配遵循“自己的财产归自己所有”的原则,同时考虑共同出资购置财产、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等情况导致财产无法清晰区分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
司法解释规制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等措施,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关键观点4: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子女的规定
司法解释明确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键观点5: 离婚逃债行为
司法解释明确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处分条款,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强调要特别考虑离婚协议的特殊性,严格把握撤销标准。
关键观点6: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不能从合法婚姻当事人离婚或配偶死亡时转为有效,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婚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键观点7: 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的房产归属
司法解释区分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和已经办理转移登记两种情况,分别规定房产归属的处理规则。考虑婚姻关系持续时间、是否孕育共同子女、离婚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关键观点8: 夫妻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
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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