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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应当加盖法人的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法律  · 2025-09-17 08: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企业法人因经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相关规定,重点是起诉状需加盖企业法人的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文章强调了这一规定的重要性,并结合实例说明了在司法实践中因未遵守这一规定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诉讼波折。同时,也介绍了企业法人在遇到起诉状需要补正时的应对措施,以及补正后立案时限的计算规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法人起诉状需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这是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旨在确保起诉状所承载的诉求是企业法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关键观点2: 未按规定盖章签字的起诉状,法院应对流程

法院会要求企业法人补正,给予修正错误、完善起诉手续的机会。但如果无法补正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法院将可能裁定驳回起诉。

关键观点3: 补正后立案时限的计算规则

企业法人完成起诉状的补正工作后,立案时限从补正后交法院的次日起重新计算。这一规定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逻辑和对诉讼效率的追求。

关键观点4: 影响立案时间的因素

包括法院的工作效率、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补正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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