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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法官:刑事判决追缴或退赔后,还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8-22 08:33
重构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机制于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法律适用》2019年第16期在刑民交叉案件的实际办理中,疑难争议问题较多。但概括起来看,有两大基本问题:一是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操作顺序如何把握,两者孰先孰后,能否并行不悖;二是刑事或者民事判决作出后的既判力问题,也即先行作出的刑事判决或民事判决,对民事部分或刑事部分处理的效力。就此谈一些个人认识。一、关于刑民程序孰先孰后问题研讨刑民交叉问题首先应把法律、司法解释吃透。为此,我专门梳理了现行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总体上看,采取“先刑后民”是一个大原则。这个原则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便基本确立。例如1985年“两高一部”《关于即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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