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促进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保障企业绿色用能需求。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的定义、分类、自发自用比例要求、政策支持的对象,并详细说明了交易结算和费用方面的规定。绿电直连模式为企业提供可追溯的绿色电力解决方案,尤其对于出口型企业意义重大。江苏省率先推出省级政策,并开展试点项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绿电直连的定义与分类
绿电直连是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直接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电的模式。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关键观点2: 自发自用比例要求
并网型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且这一比例需持续提高。余电上网比例上限由省级能源部门确定,一般不得超过20%。
关键观点3: 政策支持的对象
政策精准支持新增负荷企业、存量自备电厂企业、出口外向型企业以及受阻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
关键观点4: 交易结算与费用规定
并网型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市场结果安排生产,根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结算。项目需全额缴纳系统成本,包括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等。各地不得减免有关费用,维护市场公平。
关键观点5: 绿电直连的意义与前景
绿电直连模式为企业提供了可追溯的绿色电力解决方案,尤其对于面临国际碳关税压力的出口型企业意义重大。江苏省率先推出省级政策并开展试点项目,随着省级细则的陆续出台,绿电直连将成为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渠道。
文章预览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旨在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根据通知,绿电直连被明确定义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专用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直接供电的模式。这一模式将实现供给电量的清晰物理溯源,为企业绿色用能提供可靠保障。 项目按接入方式分为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与责任界面,电源接入点位于用户与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离网型项目:不接入公共电网,实现完全自发自用。 通知对自发自用比例提出刚性要求:并网型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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