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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XX、刘XX、卢XX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IPO上市号  · 公众号  ·  · 2025-10-10 07:3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浙江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XX、刘XX、卢XX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他们在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审计存在的问题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三鼎控股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对于伟达置业股权转让款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中缺少相关访谈、走访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核对记录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查询记录。

关键观点2: 违反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3: 采取的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关键观点4: 争议解决途径

如对相关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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