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知产财经

邓丹云:人工智能技术对著作权法挑战的一些思考

知产财经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互联网短视频  · 2024-08-07 08: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颠覆性AI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面临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著作权法方面的挑战。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邓丹云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对著作权法的挑战进行了主题演讲。文章提出了四大关键点:作者主体性的挑战、独创性认定的挑战、作品使用方式判断的挑战以及作品合理使用认定的挑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作者主体性的挑战

邓丹云讨论了关于作者主体性的挑战,特别是在大模型使用者能否被视为作者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使用者具有创作意图和情感表达,但也需要根据使用方式来判断其是否可以作为作者。

关键观点2: 独创性认定的挑战

文章提出了独创性认定的挑战,涉及独立完成的内容和创造性的认定。邓丹云还讨论了文生文、文生图和文生视频等情况下独创性的判断,并提到了“产品”的概念,认为需要在生成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创作才能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关键观点3: 作品使用方式判断的挑战

邓丹云讨论了作品使用方式判断的挑战,包括著作权法上复制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他提到了临时复制行为、复制数量的认定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断等问题。

关键观点4: 作品合理使用认定的挑战

文章最后讨论了作品合理使用认定的挑战,邓丹云提到大模型的使用是机器学习到人类使用,技术的发展如何平衡技术发展和版权保护是需要持续探索的问题。


文章预览

  作者:       邓丹云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颠覆性   AI 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乃至社会治理模式都将随之迎来新的变革。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如何认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基于此,7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知产财经协办的“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议邀请了行业多领域代表,共同探讨和研究实务中遇到的涉人工智能法律问题及解决之道,以期为人工智能相关环节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答案。会上,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邓丹云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对著作权法挑战的一些思考”话题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非常荣幸受到邀请发表我自己的一些粗浅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