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数据安全矩阵
网络空间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指南、产品技术;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安全分级分类、隐私保护、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等分享交流。
TodayRss-海外稳定RSS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数据安全矩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数据安全矩阵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政策  · 2025-11-22 23:13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为了规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章提供了反馈意见的途径、截止日期,以及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型网络平台的定义、个人信息处理原则、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职责、个人信息存储和保护的要求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及途径

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2月22日,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登录相关网站提出反馈意见。

关键观点2: 大型网络平台的定义

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的网络平台。

关键观点3: 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4: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职责

大型网络平台需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其职责包括指导合规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参与决策、监督保护措施等。

关键观点5: 个人信息存储和保护的要求

大型网络平台应当将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符合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存储个人信息的数据中心需符合特定条件,协助大型网络平台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关键观点6: 合规审计和风险评估

大型网络平台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风险评估等活动,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关键观点7: 违规责任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如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
文章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