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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中朝友好互助条约,是否应当坚持?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5-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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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朝鲜半岛局势趋紧,《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处在什么状态,北京对它是什么态度,不断引起中国国内学者和国际舆论的热议。 《条约》是中朝两国政府于1961年签署的,经1981年和2001年两次自动续约,它下一次到期是2021年。《条约》的第二条规定:“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1961年7月,周恩来总理与访华的金日成首相在《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上签字后互换文本    《条约》的威慑力不言而喻,它对朝鲜半岛多年来的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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